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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12-29阅读人数: 885

  本学期工作已近尾声,寒假即将来临,为了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各项秩序正常,现将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院、部门都要明确领导具体抓安全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大家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二、期末阶段,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都比较繁忙,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学生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夜间睡觉时关锁好门窗,学生离校时不得将贵重物品放于宿舍,一般用品整理后安全存放。教职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钱物和私人贵重物品。

三、年终岁末交通比较拥挤,全体师生员工要注意交通安全,假期中不要到环境比较复杂的地方活动,以免发生意外。学生在社会实践、参观等活动时,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四、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教室、宿舍燃烧废纸杂物,认真开展好学生文明离校活动。教职工在使用电器设备时,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养成人离开办公室随手关断电源的习惯,住校教职工注意煤气、液化气的使用安全,后勤部门在放假前对学校的水、电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有关学院要加强对假期来校上课成教生及留校学生的管理,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他们在校期间的安全。

六、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在放假前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实验室和药品仓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卫处在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各部门的贵重仪器,计算机、电视机等要落实专人负责,防止失窃和发生其它事故。

七、要加强对外来用工人员的教育、管理。用工部门要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寒假中有外来用工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协助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及遵守物资出入校门的管理规定。

八、假期中各单位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对值班人员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保卫处要认真做好校园巡查和突发事件发生的处置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巡逻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以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