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学生献血补贴的通知

时间:2008-02-18浏览:1493

各团支部:
  校团委将于3月3日至3月14日补发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通市区义务献血学生补贴。请各团支部对本支部领取本批献血补助的同学进行统计,要求务必做到准确翔实,各团支部于 2月 29日前凭学生献血证 集体到院团委办公室(11—715室)登记。(联系人:张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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