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03-18浏览:695

各团支部: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团组织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进步的内在规律要求,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团员教育的成功形式。为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表彰先进,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严格团的纪律,通过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青年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形成良好学风、校风,激发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团员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为期一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从3月17日开始至4月18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学习教育阶段 (3月17日~3月23日)
各团支部要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加深团员青年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理解,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政治信仰,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统一到学校的中心工作中来。
  第二,个人小结阶段(3月24日-3月28日)
每个团员都要对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对照要求,找出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认真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
  第三,民主评议、测评阶段(3月29日~4月5日)
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在肯定成绩基础上,对不足的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支部内进行民主测评。最后由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其中优秀团员比例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0%。
  第四,表彰处理阶段(4月6日~4月18日)
  1、团支部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评选出本支部的“优秀团员”,报院团委审核通过后,由院团委统一发文,进行表彰。
  2、团支部要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时间为3个月至半年),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应予除名,并报校团委审批。对个别“不合格团员”予以除名,并报院团委审批。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
  3、支部评议出的“优秀团员”是参评校、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必要条件。各学院团委将在支部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本年度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团员总数的30%。
  二、其它
  1、各团支部民主评议具体办法由各学院团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民主评议团员工作情况统计表》,并报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2、校级“优秀团员”推荐比例控制在本学院团员数的3%以内;校级“优秀团干部”推荐人数为每学院3人;团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学院可推荐两个团支部、团员总数在1000人以下可推荐1个团支部作为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表彰对象。
  3、支部评议为“优秀团员”的校级团学组织学生骨干可由校团委根据工作表现直接推荐为校“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不占用学院的评优指标和推荐指标。
  4、4月16日前,各团支部将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材料、《电气工程学院团支部考核评分表》、《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民主评议团员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校院团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 zhang.yl@ntu.edu.cn
  5、《团员教育评议表》由院团委统一发放,《电气工程学院团支部考核评分表》、《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民主评议团员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共青团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