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精神,根据《南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通大团[2020]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着力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热心公众服务、堪当重任的学生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决定开展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开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岗位
(一)遴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
(二)本次公开遴选学生干部的岗位和名额
见《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岗位一览》(附件1)
二、遴选原则和条件
(一)遴选任用学生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 民主集中制原则;
2.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任人唯贤、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
4. 学生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学生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2.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爱学习、讲政治、有正气;
3. 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群众基础良好,时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 具有大局意识、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事业心,对学生工作充满热情,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以及突出的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
6.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自觉主动完善和优化自身知识结构,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遴选院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 具有团学干部工作经历。应有学校、学院各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或在班级担任班长或团支书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经历;
2. 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人选主要从2018级本科生中产生;
3. 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人选主要从2018级、2019级本科生中产生;
4. 应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学校认可的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6月3日—6月7日):
广泛宣传动员,公布遴选岗位设置、基本条件、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
(二)材料上交(6月8日—6月14日):
参选学生填写《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6月14日晚将纸质材料交至712办公室。
(三)遴选步骤
1.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1)资格审查(6月15日—6月21日):
由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考察(6月22日—6月24日):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拟定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院团委进行综合考察,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学生会主席团人选。
(3)公示:对拟定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成员
(1)资格审查(6月15日—6月21日):
由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考察(6月22日—6月24日):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综合考察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和工作人员。
(3)公示:对拟定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试用:拟任人选需试用三个月,试用结束后由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给出考核意见。
(五)任用:对决定任用的学生干部,由院团委下发任职文件,公布任用决定。
五、有关要求
1.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选拔机制,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学院应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工作顺利进行;
2. 参选学生要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等相关信息,凡提交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参选资格。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严格按照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
附件1: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岗位一览.docx
附件2: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报名表.docx
青团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