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通大研〔2020〕26号)、《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通大研〔2017〕23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分年级、分专业评定。
2019级:一等5人、二等14人、三等8人;
2020级学术:一等7人、二等16人、三等9人;
2020级专硕:一等2人、二等6人、三等4人。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造假和科研不端行为;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对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发明专利、重大咨询建议被采用、重要比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嘉奖等突出表现者,或有国际交流、境外研修等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加研究生支教,圆满完成支教任务,学业奖学金上浮一档或优先考虑。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登录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科研成果管理”,填写本人2020-2021学年度在校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奖项、论文及专利等情况,并按要求提交支撑材料。中文论文提供期刊复印件,英文论文收录的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暂未检索到的SCI期刊发表论文提供已发表的电子期刊打印件(必须导师签字);文章录用的(SCI论文提供通讯作者邮箱截图,导师在截图和论文纸质稿件签字,中文核心和CSSCI提供期刊杂志录用通知原件,导师在录用通知和纸质稿上签字,录用通知发表文章须在毕业前(不能出稿的将追回证书及奖金)。
其他在线无法填报的材料,如:社会任职、志愿服务及实审专利等均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
2.学生自评。对照《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进行自我评分,填报《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自我评分表》(见附件2)(须本人签字确认)。
3.材料提交。以年级为单位将《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自我评分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按自评表顺序汇总)报院学工办。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17:00
4.学院审核(科研秘书及导师在线进行)、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在校期间已获得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不作为本次评定加分依据。
3.本次奖学金评定采用的科研成果等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
4.所有材料杜绝弄虚作假、虚假瞒报。涉及学术造假和学术诚信,一票否决。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曾泽薪,联系电话:85012186。
附件1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量化评分表 .docx
附件2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得分表2020-2021.docx
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