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南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1浏览:6069

院全体研一新生: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南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21级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及档案不到校的除外)

二、奖励标准和评定条件

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 20000/生,二等奖学金 8000/生,三等奖学金 3000/生。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认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造假和科研不端行为;

4.本科或硕士阶段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硕博连读、直博等录取方式不受此限);各等次奖学金认定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认定条件(满足下列至少一项):

1)本科阶段专业智育成绩排名前5%的推荐免试生;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

2)硕士研究生新生二等奖学金认定条件(满足下列至少一项):

1)本科阶段专业智育成绩排名前5-20%的推荐免试生;

2)国家一流高校、原 985 高校、原 211 高校、境外著名高校(全球前 200 强高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国家一流学科的考 生;

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入学相同科目总分排名前5%的考生;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或中国“互联网+”大学31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获得者;

5)完成国家“西部计划”,如期返校入学研究生。

3)硕士研究生新生三等奖学金认定条件(满足下列至少一项):

1)获新生一、二等奖学金以外的其余推荐免试生;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铜奖、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铜奖等获得者。

三、评定流程

1.学院研究生结合入学情况,对以下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1)推免研究生本科阶段智育成绩排名(原所在学校教务或学工提供);

2)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入学相同科目考试排名前5%(研招办提供数据);

3)西部计划支教研究生(原所在学校团委提供证明);

4)毕业学校排名符合奖励认定条件(本人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科研论文成果(本人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图书馆检索证明等);

6)全国竞赛获奖(本人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符合认定条件的2021级研究生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附件2),并于1014日前提交学院汇总审核(纸质交至11705,电子发送382849591@qq.com。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定无误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85012186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新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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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