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4浏览:1153

全体研二、研三同学: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

1.优秀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研究生专项荣誉

1.研究生道德标兵

2.研究生支教先进个人

3.研究生社会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2.积极要求上进,学习勤奋、刻苦,学位课成绩优良,勇于实践,知识面广,有良好的学术道德,科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乐于承担社会工作;

5.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

(二)具体条件

1.个人荣誉

1)优秀研究生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本年度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科研业绩突出。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校、院研究生会、班级、党支部、团支部中任职满一年

2)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

3)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业绩,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研究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专项荣誉

1)研究生道德标兵

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本年度关爱他人,奉献爱心,产生良好社会声誉,受到媒体广泛关注

2)研究生支教先进个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本年度参与西部支教满3个月,支教表现突出。

3)研究生社会活动先进个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年度组织校、院研究生学术文体活动,表现出色,参与面广,活动产生良好反响;

②本年度参与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学术文体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对象和名额

1.研究生优秀研究生:二、三年级在学研究生,不超过本单位本年级在学研究生数的10%;(7人)

2.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二、三年级在学研究生,不超过本单位本年级在学研究生干部数的30%;(3人)

3.研究生社会活动先进个人:二、三年级在学研究生,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本年级在学研究生数10%;(7人)

4.研究生道德标兵:无名额限制。

5.研究生支教先进个人:无名额限制,本年度以研究生身份学校组织支教。

 

个人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专项荣誉不可兼得,个人荣誉称号与专项荣誉中“研究生社会活动先进个人”不可兼得。

四、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112日至8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南通大学2021年研究生评优评干申请表,并在系统中完善佐证材料。

 

电气工程学院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