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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5阅读人数: 10

各毕业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组织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校级不限;

省级:学院推荐1名,报学校评选。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至少两次。同一学年荣誉称号不累加。

3. 毕业前每学年均获得过三等以上校设奖学金。

另外,毕业前每学年均获得过三等以上校设奖学金,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

1. 个人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一类项目一等奖以上。团队项目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一类项目一等奖以上,竞赛类别属于Ⅰ类甲层次的,申请人应该在该团队项目中排名前三;竞赛类别属于Ⅰ类乙层次的,申请人应该在该团队项目中排名前二;竞赛类别属于Ⅰ类丙层次的,申请人应该在该团队项目中排名第一。

2. 面向基层、条件艰苦地区就业,参加大学生征兵、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项目者。

3. 获得其他重大荣誉称号、作出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2.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要求

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可和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报。

五、申报时间及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南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或《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2),申请截止时间:427日。

2.班级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学院初审、评选确立相应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六、其他

被推荐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因违纪或毕业论文(设计)未达到要求等各种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85012186

附件:

附件1南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doc

附件2 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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