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气工程学院党员理论学习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20-11-27阅读人数: 90

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走向深入,引导师生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目的意义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中宣部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建设的立足全党、面向全社会的科学理论学习阵地、思想文化聚合平台,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渠道和载体,覆盖全国所有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旨在引导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学习


平台,进一步增强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考核办法

学院对党员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内容与方式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党委学习管理组组织下所有实名认证的党员。

(二)考核内容

截止到121日的本年度积分。

(三)考核、通报与结果运用

1.评定。根据本年度学习积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积分达1500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积分达10000分及以上评定为“合格”。

2.信息通报。年度考核结果在全院予以公布。

3.结果运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相关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